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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市健康服务业协会党建工作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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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市健康服务业协会

党建工作制度

一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。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,研究本协会思想工作;每月组织一次党内活动(按党小组或党支部),安排理论学习,交流思想,发展党员,专题讨论等;每季度过一次组织生活,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。

二、民主生活会制度。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。

三、按期换届改选制度。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。任期届满后,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改选。

四、委员分工负责制度。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,书记要当好班长,委员要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;凡属重要问题,都要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。

五、党内表决制度。党内讨论工作需形成决议时,要发扬民主,在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,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。决议形成后,必须坚决执行,如有不同意见,允许保留或向上级反映,但在行动上不得违背。

六、党内报告制度。党支部每年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支部工作情况,听取意见,接受监督;还要不定期地向上级党委报告工作,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的领导和指导。

七、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。党支部至少每半年研究一次支部建设工作,分析情况、总结经验、提出任务、抓好落实。

八、思想政治工作制度。经常研究群众的思想状况,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探索有效的工作方式和方法,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科研工作、业务工作、管理工作和制度建设相结合;注意把疏导教育同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,充分发挥行政和群团组织的作用,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。

九、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制度。围绕支部工作规范和党员作用规范的内容,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,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。

十、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。党员干部要关心群众,通过走访、谈心等多种形式联系群众,密切党群关系,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。

十一、党内监督制度。通过党员大会、党组织生活会、民主生活会、日常考核等形式,加强党员之间、党员对领导干部、党支部和党小组对党员的监督,主要监督党员遵纪守法,履行党员义务,正确行使党员权利,执行党的决议、政策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,勇于揭露矛盾,敢于与不良倾向和错误思想做斗争,及时解决问题。

十二、党外监督制度。通过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,认真听取他们对党支部、党员干部和党员的意见,以发扬成绩、克服缺点、改进作风。
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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